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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的通知

2006-05-24 11:35:12 作者: 来源: 点击:0 评论0 等级:3 【】【】【

团发[2006]09号
关于做好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的通知

各院系分团委(总支):
   2006年我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已正式启动,为了更好地动员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与本次社会实践活动,做好立项工作,根据《西北大学2006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》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对象和数量
我校所有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均可报名,每个团队至少由8人组成,其中包含至少一名指导教师。校团委将从各院系所报团队中筛选重点团队,给与经费支持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。
二、立项内容
2006年社会实践活动可参照以下6个专项行动确立主题,组建团队:
1.支教专项志愿服务行动
2.支农专项志愿服务行动
3.聚焦热点志愿服务行动
4.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
5.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
6.企业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
院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它选题,但必须附有专门的选题说明材料。
三、项目申请程序
1.立项申报:各团队可于5月20日??5月31日到校团委领取统一的《西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》和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,或在校园网下载相关表格,填好有关内容。
2.交表:登记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团组织负责人、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于6月14日前交至校团委。
3.审核:校团委在收到团队的《立项登记表》等资料后,对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学习成绩、社会实践经历、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。
四、相关工作
1.6月中下旬,校团委对申请立项的团队予以审核后,确定重点团队并提供经费支持。
2.6月底,校团委对获得立项的团队进行培训,增进团队对社会实践的了解、提高社会实践操作能力。
3.6月下旬,校团委召开各实践团队领队、团长动员会议,下发有关材料,明确注意事项。
4.实践活动开展期间,各团队须随时向团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。实践活动结束一周内,各团队须向团委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资料,提供相关的数据和图像资料。
5.9月中旬,获准立项的重点团队须向团委上交总结报告等材料。(具体材料内容参照《2006西北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》的相关要求)
6.10月初,校团委根据各团队活动进行情况评比表彰。
五、有关要求
    1.高度重视。专题立项,重点支持是我校本年度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新举措,为了让有限的经费落到实处,各院系申请立项时要精心筹划,严格把关。
2.做好宣传。各院系要运用多种方式,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,让我校学生充分了解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立项申请工作。
3.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、备份工作。
4.沟通信息。各院系要将立项申请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校团委。


附件:《西北大学2006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》(下载)


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
 二??六年五月十八日

 

 

 

 


主题词:社会实践     立项工作    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报送:团省委  主管书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抄送:党办、校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档(2)   
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年5月18日印发
   共印30份


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www.xdmxy.com/article/2006/0524/mxyarticle_42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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